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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份额法”是普法教育的良好契机

作者:发布时间:2016-11-09 次浏览

来源: 南方都市报(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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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小丽到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 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11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


我国法律规定:当一个人故去后,他的财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没有遗嘱,财产将会被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而当这些继承人再故去时,这份财产还会分给他们的配偶、子女和父母。这也就是导致小丽作为独生女儿却难以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的主要原因。


一套房产,可能被分为2/3,5/24、7/8,律师复杂的算法把网友绕晕了,甚至有人认为法律规定是在故意刁难,因为“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是天经地义”。其实不然,成年子女和父母是各自独立的法律主体,父母没有立下遗嘱,也没有过户,说明从法律程序上没有经过父母明确授权,故无权处分父母财产,若擅自处置,则侵犯了父母及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大至国家政策、小至家庭纠纷,现代法律正以各种方式影响着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与整个社会,“房屋遗产份额法”是普法教育的良好契机。法院等职能部门要借此加大法律宣传,以案说法,明晰各个法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扫除民众心中想当然的、与法律规定不相符合的陈腐观念,并且指导民众走出误区。就此案来说,设立遗嘱是解决这类问题的最好方法。但当下小丽可以通过法院,以调解或者判决方式,取得房产继承权;或是通过公证,获得相关权利证明,将父母的房屋遗产继承下来。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何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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