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户籍新政出台,相关部门配套政策预计1个月内推出
作者:发布时间:2016-12-13 次浏览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煜升 何伟楠)中山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大幕拉开,拟新增实施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投资入户、荣誉人员入户等政策,同时进一步丰富入户渠道,简化户口准入迁移程序。有专家评价,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是中山自改革开放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
记者获悉,早于数年前中山市就开始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将中山农业、非农业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为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中山市公安局牵头起草《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16年12月7日以中府〔2016〕129号文件印发实施。
根据《实施意见》附带的解释,中山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主要聚焦三大重点。一是新增实施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投资入户、荣誉人员入户政策;二是在积分入户、直系亲属投靠、人才引进、纳税入户、集体户随迁等方面优化现有入户政策条件,进一步丰富了入户渠道,使中山的户口准入迁移体系愈加完善,已完全能够满足有入户意愿的需求;三是明确户口准入迁移“落脚点”和简化所需证明资料。取消入户时前置审核计生证明的做法,采取先入户后共享数据措施加强计生服务管理。
中山户籍新政实施后,预计会吸引大量人口流入。为此,《实施意见》对农村土地产权确权、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完善、卫生计生服务、住房保障以及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出了明确落实要求,并要求卫生计生、教育和体育等部门要主动与省对口部门沟通,结合中山实际加快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或实施办法,原则上应在该实施意见出台后的1个月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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